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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
南宁中心血站办事公开指南
时间:[2023-0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办事公开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为更好地提供办事公开公开服务,我站编制了《南宁中心血站办事公开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站办事公开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我站办事公开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
http://www.nnbb.com.cn/
)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南宁中心血站办公室(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
18
号
)
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办事公开,是指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本单位将及时、准确公开办事公开。
本单位公开办事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单位公开办事公开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单位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办事公开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办事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单位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南宁中心血站办事公开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
http://www.nnbb.com.cn
)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南宁中心血站办公室(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
18
号
)
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为
http://www.nnbb.com.cn
,受理点为本单位办公室。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办事公开,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办事公开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办事公开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办事公开,可以按程序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南宁中心血站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办事公开公开申请的,须填写《办事公开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办事公开公开申请”的字样。
2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代为填写办事公开公开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单位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办事公开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单位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办事公开,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
.申请公开的办事公开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办事公开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
.申请公开的办事公开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办事公开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申请公开的办事公开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申请公开的办事公开属于依法非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办事公开的公开单位的,将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
.申请公开的办事公开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监督和保障
监督举报单位是本单位办公室。电话:
0771-3213620
地址:南宁中心血站办公室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不应当公开的办事公开的,可以向监督单位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条例》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本单位办事公开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南宁中心血站办公室;办公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
18
号。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
0771-3213620
;传真号码:
0771-3212180
;邮政编码:
53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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