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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偿献血 民有保障——《南宁市无偿献血关爱和救助办法》实施1周年
  • 时间:[2023-11-03] 作者:覃霁薇
  • 根据新修订的《南宁市献血条例》第十条规定:“本市建立献血关爱和救助机制,对献血者予以关爱,对因无过错用血受感染人员予以救助,所需经费从献血工作经费中支出。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2022年10月,《南宁市无偿献血关爱和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办法》施行一年以来,市卫健委联合市红十字会已完成8名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无偿献血者的关爱和救助工作,共计发放公益金7万余元。

    无偿献血是临床用血的唯一来源,关爱无偿献血者是保障临床血液平稳有序供应、稳定和扩大献血者队伍的重要举措。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获得南宁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且自身因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无偿献血者,即为无偿献血关爱和救助对象。

    为落实无偿献血关爱和救助工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2023年初,市卫健委联合市红十字会印发了《南宁市无偿献血关爱和救助办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南宁市无偿献血关爱和救助公益性基金(以下简称“公益金”)实施细则作出明确规定,项目筹款用途主要用于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和无过错用血感染人员的人道主义救助。据悉,公益金启动资金为100万,并已面向社会筹集到捐赠20万余元。

    下一步,南宁中心血站将切实贯彻执行《办法》,进一步实施无偿献血关爱和救助工作,更好地帮助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无偿献血者和因无过错用血受感染人员,营造“无偿献血,民有保障”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了保障献血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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