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南宁市献血条例(修改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并进行分组审议。
10月27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五楼常委会会议厅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卫健委副主任仇家兴同志就《南宁市献血条例(修改草案)》做说明,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孝林同志就《南宁市献血条例(修改草案)》审议意见进行报告。10月28日上午对《南宁市献血条例(修改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与会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修改意见,南宁市卫健委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听取相关部门专家意见和回答询问。
无偿献血工作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宁市献血条例》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为推进南宁市无偿献血工作,规范无偿献血行为、鼓励无偿献血义举、营造献爱心的社会氛围,保障医疗供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南宁市献血条例》进行修改是适时和十分必要的,修改后的《南宁市献血条例(修改草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宁市的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会对南宁市无偿献血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